本報記者 白雪《中國青年報》(2014年09月17日11版)
  “大師,她到底喜不喜歡我?”
  “跟她一起出去玩,她喜歡你的程度和她手機剩餘電量成正比。”
  不管你信不信、服不服,大師指點的這條迷津,俗稱智能手機時代的“第一定律”,還是有幾分靈驗的。
  在餐桌、馬路、公交車、床、浴室、醫院……在你能想到的一切時間和地點,無論什麼場合,捧著手機戳屏幕,“人在心不在”的情景,已是生活常態。
  所以她跟你出去玩,如果全程都插著充電寶,埋頭刷屏、抬頭自拍、掏出手機戳戳戳……怎麼說呢,覺悟吧少年。
  可能“第一定律”刺傷了你的心,但請打起精神,警惕其他潛在的傷害。
  2013年9月23日晚上9點,美國舊金山一輛公交車上,一名槍手掏出一支點45口徑手槍,向車廂的一邊瞄準,再將槍收回,之後再數次將槍掏出,左右揮舞,用槍口擦擦鼻子……攝像頭忠實地記錄了這些動作,但車廂內的數十名乘客,沒有一個人註意到他。是的,有人和他只有一米左右的距離,也沒有註意到。
  因為他們都在埋頭刷屏幕。
  後來,一名乘客下車,槍手尾隨,並從背後開槍。直到這時,車上的人才驚醒過來。這個趁夜出動的槍手是一名學生,他懷揣武器,隨機尋找下手對象。他完成這一切如此輕易從容,就好像下樓去超市的貨架上慢慢挑選,沒有任何人在意,他選好了哪一罐啤酒。
  嘿,如果你在地鐵里看到這一段,會抬頭看看四周嗎?
  “第一定律”還可以這樣引申:你的安全程度可能和你的手機用電量成反比。
  一項針對305名學生展開的調查發現,使用手機時,40%的人會在天黑以後走到一些平時不會去的地方。“攜帶手機似乎能讓他們更有安全感,但其實沒有證據表明這是真的。”研究者表示,他們一邊用手機一邊走路,會對周圍掉以輕心,其實更不安全。
  過馬路的那位,說你呢,也抬頭看看吧。
  最近一篇名為《公共場合使用移動電話造成的行人傷害》的論文,引用了100家美國醫院的數據,推測整個美國的情況。2004年,大約559個美國人撞上電線桿,被送進醫院急救;到了2010年,因發短信走神受傷,不得不在急診室里寫完短信的行人數,估計已超過1500人。
  這篇刊登在《事故分析和預防》雜誌上的論文還說——如果你是在智能手機上閱讀,那麼真的要坐下再讀——研究表明,年齡在15~25歲之間的男性,是最容易因為使用手機而受傷的。
  當然啦,科學不能解釋全部。有那麼一位著名的科學家,非“年齡在15~25歲之間”的男性用戶,也不幸在玩手機的時候滾下樓梯,進了醫院。
  此人現在深深明白了一個定律,我們或許可以將其稱之為“第二定律”:無論你用的是iPhone、三星還是小米,你抓著手機倒地時受到的力都等於質量乘以加速度。
  “第二定律”廣泛應用於大量案例。上述論文的作者之一、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的心理學者傑克·納薩爾表示,按目前的勢頭繼續下去,因使用手機受傷的行人很可能在2015年前翻番。
  需要強調的是,這個數據還是過於保守。因為不是每個傷者都會就醫;即使就醫的人也未必願意坦白,自己是怎麼在行走時撞上消防栓的。還有那些下床時捧著手機撞傷膝蓋、或者在客廳里絆倒的人,他們都在踐行著偉大的“第二定律”,但又很可能羞於坦白。這造成了該高精尖人文類跨界科學,目前還存在一些盲區。
  我們要如何解決這些陰險的設備造成的傷害?
  納薩爾建議說,可以從教育入手,“除了告訴孩子們過街時要左右看,還要強調,一定得把手機收起來。”
  還有人從公共設施的角度出發,設立手機人行道,左邊一半“允許使用手機但風險自負”,右邊一半“請勿使用手機”。
  在我看來,人類真的應該提出“第三定律”,一個耐人思索的時代問題:“智能手機的出現,是讓人類更智慧,還是更愚蠢?”  (原標題:手機刷屏“三大定律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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